产品描述
太平畅享无忧意外伤害保险优点:
1、投保方式灵活
太平畅享无忧意外险支持出生满28天-60周岁的人群投保,保障期间有保20/25 年、至70 周岁三种可选,缴费期间有10年、15年两种可选,还能自由选择年交、半年交、季交或月交,可满足不同人群的缴费需求,减轻缴费压力。
2、保障覆盖全面
太平畅享无忧意外险的保障覆盖意外伤残、意外身故、驾乘车/水陆公共交通/航空意外身故、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保障,给付强劲,保障全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被保险人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对伤残进行评定,确定伤残等级及给付比例,按事故发生时合同意外伤残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应在治疗结束后进行伤残鉴定,保险公司根据伤残鉴定结果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当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公司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1.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2.驾乘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身故时未满18周岁,给付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已满18周岁,给付3倍基本保险金额。 3.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身故时未满18周岁,给付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已满18周岁,给付3倍基本保险金额。 4.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民航飞机期间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经医院进行必要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医院内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符合通常惯例且医学必须的医疗费用,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意外医疗保险金之前已经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符合条款约定的医疗费用扣除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100%的给付比例进行给付;
2.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意外医疗保险金之前没有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符合条款约定的医疗费用按60%的给付比例进行给付。 |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的住院按合同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同一意外伤害事故的给付,最高以90日为限。保险公司在每一保单年度内累计所承担的意外住院津贴给付日数,最高以180日为限。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
交费期限:10/15年交
保险期间:20/25年、至7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