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康爱E生老年防癌疾病保险 (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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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
- 产品特色: 专属50至75周岁老年人投保,保险期间可选10年或20年,一年后确诊癌症给付基本保额,高费用癌症给付2倍基本保额,疗养金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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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期限: 10年或20年
- 缴费方式: 趸交
- 投保年龄: 50-75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癌症疗养保险金 | 有 | 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定义的癌症,我们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给付癌症疗养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癌症保险金 | 有 | 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所定义的癌症,我们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癌症保险金,同时合终止。 |
高费用癌症保险金 | 有 | 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定义的高费用癌症,我们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0%给付高费用癌症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所定义的高费用癌症,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我们按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高费用癌症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50-75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20年交;
保险期间:10年、20年;
保障额度:1万~10万;
等待期:1年(续保则无等待期)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合同所定义的癌症或高费用癌症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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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条款
投保案例
刘女士,60周岁,退休职工,收入1500元/月。
刘女士的女儿考虑到母亲每况愈下的身体状况,看病吃自费药的比例逐年上升,母亲的退休金又不高,作为对医保的补充,明智地为刘女士投保了一份「太平康爱E生老年防癌疾病保险」。
保额10万元,十年保障期,选择十年按月交费,每月交费2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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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