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残疾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3,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比例规定:《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被保险人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应在治疗结束后(但最迟不超过事故发生后的第 180 天)进行残疾鉴定,我们根据残疾鉴定结果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我们按“附表一”的规定给付对应的保险金之和。如果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我们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的不同残疾项目,发生在同一手或同一足的,我们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如果后次残疾程度较高,我们将在后次给付的残疾保险金中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如果前次残疾程度较高,则我们不再给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程度在“附表一”没有列明,我们将参照“附表一”内相类似的残疾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程度低于“附表一”内的第四级残疾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我们在给付本附加合同的残疾保险金后,将从太平附加卓越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我们对本条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如果我们累积给付的残疾保险金的金额总数达到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残疾保险金 |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 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比例规定详见附表一:《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附表一”)。 被保险人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应在治疗结束后(但最迟不超过事故发生后的第 180 天)进行残疾鉴定, 我们根据残疾鉴定结果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我们按“附表一”的规定给付对应的保险金之 和。如果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我们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的不同残疾项目,发生在同一手或同一足的,我们仅给付其中较高 一项的残疾保险金。如果后次残疾程度较高,我们将在后次给付的残疾保险金中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如果前次残疾程度较高,则我们不再给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程度在“附表一”没有列明,我们将参照“附表一”内相类似的残疾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程度低于“附表一”内的第四级残疾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我们在给付本附加合同的残疾保险金后,将从太平附加卓越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中扣 除相应的金额。 我们对本条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如果我们累积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的金额总数达到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退还现金价值,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在任何情况下自伤或自虐;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三、被保险人在任何情况下自杀;
四、被保险人醉酒或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未遵医嘱使用处方药物或未按照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非处方药物;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流产或分娩、猝死、接受整容手术;医疗事故;
七、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且伤口发生感染者除外);
八、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练习、驾驶卡丁车等等高风险运动;
九、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十、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如果在太平附加卓越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本附加合同终止之前,我们已给付过任何残疾保险金,则我们不退还太平附加卓越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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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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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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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比例×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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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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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意外伤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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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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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倍基本保额-意外伤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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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分娩、妊娠、医疗事故、未遵医嘱、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感染艾滋病病毒;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高先生,40周岁,投保卓越人生尊越计划,计划包含太平附加卓越人生残疾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选择10年交费,首年保费413335元,如健康状况达到优选标准,首年保费仅402335元,保障期间享有超过1500万元的人身保障和每年最高400万元的医疗保障。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