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即交即领,高额返还
犹豫期后,即可领取30%基本保险金额的首笔生存金。之后每个保单周年日均可领取30%保额的生存金。
增额添翼,终身享利
增额分红设计不断推高保额,生存金领取额度随之水涨船高,直至终身。为您提供一笔与生命等长稳定增长的现金流,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财务需求。
双高内核,周转灵活
高现金价值,有效实现保险与自身资产配置的融合;高贷款比例,最高可达现金价值净额的95%。双核设置让您确保资金周转灵活、运用便捷。
钻石万能,卓越尊享
为高端客户提供钻石万能账户配置,其生存金可“零费用”自动进入该账户,月月复利结算,尊享更高收益。
1、生存保险金:
犹豫期后,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首笔生存保险金。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30%给付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我们按年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的乘积以及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3、保单红利:
该分红险的分红方式为增额分红,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年度红利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实现,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身故或其它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该分红险的投资策略为坚持稳健投资,以固定收益类投资为主,权益类投资为辅。进而以保障资产安全为基础,实现资产的增值。对于固定收益类投资,我们坚持投资高信用等级的产品,保障资产的安全;对于权益类投资,则坚持价值投资理念。该策略可能随市场形势和监管规定变化而调整。
分红产品的红利来源包括利差、死差、费差。我们根据中国保监会《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平性原则和可持续性原则进行红利分配。红利水平主要取决于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成果,受投资收益、理赔情况、营业费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的保单,因为险种、保额、保费、交费期、被保险人性别、年龄等多种因素不同,实际红利分配也会存在差异。我们每年将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4、保单贷款:
特设保单贷款功能,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现金价值净额的95%,贷款期间仍享受增额分红利益及保障利益(合同中止期间除外)。
5、减额交清: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后,如果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您可以申请将本合同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合同。我们将以申请当时本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一次性支付相应降低基本保险金额后的全部净保险费,降低后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不得低于申请时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
减额交清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相应减少,您不必再支付保险费,但您也不再享有红利分配。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如果不幸身故,我们按年交保险费与身故时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的乘积以及身故时的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生存保险金 | 犹豫期后,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首笔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日起,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30%给付生存保险金。 |
保险案例
王先生,40周岁,为自己购买40万保额的太平卓越世享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3年交费,年交保费1993624元。王先生可获得的保障利益包括:
1、生存金:
犹豫期后即可领取首笔生存金120000元,以后每年保证领取120000元,直至终身。
至60周岁按红利累计可领取约:321.8万元(高),287.2万元(中),270.7万元(低)。若至85周岁按红利累计可领取约:1016.7万元(高),760.0万元(中),656.0万元(低)。
若将生存金留在保险公司,可享受复利计息的累积生息,实现资金的二次增值。
累积至105周岁,领取额将高达约:5525.0万元(高)、4063.9万元(中)、3510.0万元(低)。
2、身故保障:
王先生还享有终身的身故保障,保证给付全部已交保险费或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作为身故保险金,若王先生不幸于85周岁身故,按红利累积可领取身故金约1834.4万元(高)、1097.8万元(中)、837.0万元(低)。
本公司声明:
上述利益演示基于公司的精算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终了红利在保单期末一次性领取。上述利益演示中的累积生息为年复利3.5%,公司有权对累积生息利率进行调整。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28天—70周岁
交费期限:趸交,3年、5年、10年
保障期限:终身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 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生存金 |
基本保额×30% (犹豫期结束后次日领取一次) |
(基本保额+累计红利)×30% (每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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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年交保费×身故时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或保单现金价值 |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两年内自杀、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王先生,40周岁,为自己购买40万保额的太平卓越世享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3年交费,年交保费1993624元,基本保额为40万元,保险期间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