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承担您选择的且载明于保险单上的保障地区内被保险人发生的符合通常惯例且医学必须的医疗费用。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必选责任和可选责任,必选责任为您在投保时必须选择的部分,可选责任可由您决定是否投保其中一项或者多项。我们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的必选责任保险金数额之和以本合同保险利益表上所载明的必选责任保险金额为限;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的各项可选责任保险金数额以本合同保险利益表上所载明的各项可选责任年限额为限。当我们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数额之和达到本合同的总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一、必选责任
(一)住院医疗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者在住院责任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因疾病必须住院治疗,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下列第1 至12 项符合通常惯例且医疗必须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我们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确定的给付比例,在各项费用的年限额、每日限额、每日金额、最高给付天数、每次事故限额范围内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各项费用的年限额、每日限额、每日金额和最高给付天数、每次事故限额见本合同中保险利益表所示及本条的约定。我们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数额以本合同保险利益表上所载明的必选责任保险金额为限。对因生育、牙科治疗、视力矫正导致住院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或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体检、疫苗相关费用,我们不承担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 床位费和膳食费:被保险人在中国大陆境内的医院住院,我们承担不高于就诊医院标准单人病房的床位费。被保险人在中国大陆境外的医院住院,我们承担不高于就诊医院半私病房(semi private room,标准双人间病房)的床位费。
膳食费是指根据医生的医嘱且由医院内设的专门为住院病人配餐的食堂配送的并符合通常惯例的膳食费用。膳食费不包括:
(1)所住医院外其他营利性餐饮服务机构提供的餐饮费用;
(2)不是根据医嘱配送的、在医院对外营业的餐厅或者食堂的餐饮费用;
(3)不在医院开具的医疗费用清单上的餐饮费用。
2. 陪护费用:被保险人不满16 周岁的,我们承担一位陪同人员的陪护费用,在同一保单年度内陪护费用给付以10 日为限,每日给付金额在保险利益表中载明。
3. 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
4. 护理费:是指住院期间由护士对被保险人提供临床护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各级护理、重症监护与专项护理费用。
5. 药品费以及材料费
6. 手术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手术监测费、手术辅助费、未独立记账的术中用药费、手术设备费、合理且必要的手术植入材料费。
7. 耐用医疗器械费用
8. 医生费(诊疗费)以及治疗费
9. 检查化验费
10. 当地救护车费用:是指事故发生所在地发生的救护车费用。
11. 出院后的家庭护理费:如果被保险人在出院后90 日内,根据医生的医嘱,需要在其家庭住所接受由专业护士提供的对与住院治疗的保险事故直接相关的康复治疗,包括康复保健、家庭健康指导等卫生咨询服务,以及换药、导尿、测血压、输液、注射、压力性溃疡护理、鼻饲、造瘘等可在居家环境下实施的临床护理技术服务。根据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通常惯例且医疗必须的所有住院相关的医疗费用给付家庭护理费用,每次事故导致的家庭护理费用以12,000 元为限。
12. 手术后康复治疗:在同一保单年度内承担的手术康复治疗费以90 日为限。
13. 无理赔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可在住院前申请放弃对该次住院要求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的权利,换取按合理住院天数进行计算的无理赔住院津贴,得到我们同意后可对该次住院按实际合理住院天数乘以本合同中保险利益表上载明的无理赔住院津贴每日金额计算并向受益人给付无理赔住院津贴,我们不再承担对被保险人因该次住院而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的责任。在同一保单年度内无理赔住院津贴的给付以30 日为限。
被保险人如果拥有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障,并且已通过该途径获得了补偿,可在住院后放弃对该次住院要求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的权利,换取按合理住院天数进行计算的无理赔住院津贴,我们对该次住院按实际合理住院天数及本合同中保险利益表上载明的“无理赔住院津贴每日金额”计算并向受益人给付无理赔住院津贴,我们不再承担对被保险人因该次住院而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的责任。无理赔住院津贴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的给付以30 日为限。
如果被保险人接受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治疗,且在本合同期满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对于本次住院延续至本合同保险期间结束之日起30 日内发生的上述合理住院医疗费用,我们仍承担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二)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本项责任只适用于菁英计划或卓越计划。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者被保险人在门急诊责任等待期后因疾病接受门急诊治疗时,对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下列第1 至11 项符合通常惯例且医疗必须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我们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确定的给付比例,在各项费用的年限额、每次限额、次数限制范围内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我们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的门急诊医疗保险金数额以本合同约定的门急诊医疗保险金的年限额为限。本合同约定的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年限额、门急诊医疗保险金的给付比例以及与下列第1 至11 项各项相对应的门急诊医疗项目的年限额、每次限额和次数限制见本合同中保险利益表所示及本条的约定。对因生育、牙科治疗、保障地区外紧急医疗、视力矫正、体检导致门急诊而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我们不承担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 挂号费
2. 医生费(诊疗费)以及治疗费
3. 药品费(不含第7 项中草药费)以及材料费
4. 检查化验费
5. 门诊手术费用
包括门诊手术费、麻醉费、手术监测费、手术辅助费、未独立记账的术中用药费、手术设备费等。
6. 理疗费:是指以下项目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次数以20 次为限,每次就诊最高800 元。
保险期间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或者发生紧急救援服务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或者提供相应服务的责任(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不受此限),但本合同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继续有效:
1. 如果被保险人在同一保单年度内在中国大陆境外的国家或者地区停留累计超过90 日的,我们不承担发生于前述90 日之外被保险人在中国大陆境外的国家或者地区接受治疗发生的费用;
2. 未书面告知的既往症、本合同中特别约定除外的疾病;
3. 仅有临床不适症状,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均不是明确疾病(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的住院;
4. 发生在中国大陆境内但不符合国家《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的治疗;
5. 患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遗传性疾病、职业病;
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因输血导致的除外)的治疗费、性病的治疗费;成瘾性物质的门诊戒断治疗费;接受性功能障碍治疗、人工受孕、不孕症治疗、避孕、绝育手术或者变性手术的治疗费;
7. 被保险人流产、分娩(含剖腹产)或者由前述情形导致的并发症,但意外伤害所致的流产、分娩不受此限;
8. 疗养、包皮环切、非医学必需的激素治疗、脱发治疗、美容、减肥、丰胸或者缩胸手术、睡眠有关的研究或者治疗、戒烟、矫形、非意外事故所致的整容手术;
9.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自伤、拒捕、醉酒、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或者被保险人挑衅或者故意行为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者被谋杀;或者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以及由前述任一原因引起的并发症产生的医疗费用;
10.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11. 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潜水、滑水、漂流、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伞、探险、摔跤比赛、拳击比赛、参加或者受训于专业体育运动、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
12. 被保险人从事与其健康状况不适宜的活动或者运动所导致的意外或者所引发的疾病;
13.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恐怖主义行为;
14. 对遗体或供体实施的任何活细胞冷冻贮藏、植入和再植入费用;
15. 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导致的伤害或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6. 对被保险人因检查、麻醉、手术治疗、药物治疗而导致的医疗意外和/或医疗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17. 未经科学或者医学认可的试验性或者研究性治疗及其产生的后果所产生的费用;
18. 免疫接种、疫苗接种或预防接种;
被保险人因境外停留超过90天;未告知既往症;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等;流产、分娩等;疗养、整容手术等;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从事高风险运动、药物过敏、因检查、麻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范围
保障项目 说 明
住院医疗保险金
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者在住院责任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因疾病必须住院治疗,对发生合同规定通常惯例且医疗必须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我们按照合同确定的给付比例,在各项费用的年限额、每日限额、每日金额、最高给付天数、每次事故限额范围内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门急诊保险金
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者在门急诊责任等待期后因疾病接受门急诊治疗时,对发生的属于合同规定项符合通常惯例且医疗必须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我们按照合同规定给付比例,在各项费用的年限额、每次限额、次数限制范围内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特殊疾病住院与门急诊保险金
因合同定义疾病或情形在医院接受住院与门急诊治疗的,我们将在住院或门急诊责任等待期后依照住院与门急诊保险金的年限额、每日限额、每日金额、最高给付天数范围等相关约定按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乘以实际支出的合理的符合通常惯例且医疗必须的以下各项医疗费用给付特殊疾病住院与门急诊保险金,我们累计给付的下列各项费用金额以合同中保险利益表上所载明的各项费用分项限额为限。
紧急医疗运送和转移
在合同有效期内,需要紧急救援的,可拨打24 小时救援热线电话,我们将通过授权的救援机构提供紧急救援。我们就每次保险事故承担的各项紧急救援责任的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紧急救援责任的最高给付金额时,我们对该项责任终止,超过的部分自行承担。
投保须知
责任免除
谁能保
保哪些
可选
牙科治疗
生育医疗
健康体检
不保哪些
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