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人寿鑫红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在售)
加入对比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或全残、满期保障。
保险期限:
5年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0-70周岁
已有 0 人推荐
关注“沃保网服务号”买保险快人一步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
展开全部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1)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对应比例:40周岁及以下,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如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间:5年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相关产品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保障。
投保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保险期限:20年和30年
适合人群:
保障项目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2.满期保险金:有
工银安盛人寿鑫禧盈门两全保险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和满期金保障。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限:保至100周岁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身故保险金:有
2.满期保险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