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 贴合家庭责任曲线设计,高额保障免除后顾之忧
• 保障终身可靠,全程护佑家庭
• 低保费合理支出,不增加经济负担
• 交费方式多样,可供灵活选择
保障责任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如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您已支付的合同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注:
1、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范围
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1、投保范围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2、交费方式
趸交,5年、10年、20年限期年交。
3、保险期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被保险人终身。
谁能保
不保哪些
多少钱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或全残 |
保险金额 (保单生效180天内非意外导致的身故或全残,领取已交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