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享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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趸缴分红型年金产品,一次交费,终身领取年金,享分红收益,满足客户教育规划、养老储蓄、抵御通胀风险的需求;身故时保费全返,保证财富传承安全。
保险期限:
终身
投保年龄:
0-7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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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年金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一次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年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年金 | 自合同生效起,若生存,我们每年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一次年金,直到身故。首期年金在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在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0 周岁至75 周岁。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人民币10 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但是,若受益人已领取过年金,我们将在受益人退还所领取的年金后,按上述约定退还保险费。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身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展开全部
谁能保
0-7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年金
|
5%保险金额
(年年领取)
|
身故
|
已交保费 |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相关产品
属于年金保障产品,提供关爱金、祝寿金等保障,可选成长教育金等。
投保年龄:30日-70周岁
保险期限:终身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关爱金:有
2.生存金:有
3.祝寿金:有
4.身故保险金:有
5.可选责任:有
属于年金保障产品,提供年金、祝福金等保障。
投保年龄:0-75周岁
保险期限:10/15年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年金:有
2.祝福金:有
3.满期保险金:有
4.身故保险金:有
5.可选责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