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公司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年金
年金领取方式有一次性领取年金、按年或按月领取年金。年金领取起始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年金领取起始日可以是被保险人在法定退休年龄的生日或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年金领取方式和年金领取起始日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在年金领取起始日之前,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年金领取方式。
(1)一次性领取年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本公司按照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余额向年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年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按年或按月领取年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本公司根据投保人选择的年金领取类型,将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余额按本合同年金领取标准转换为按年或按月领取的定额平准型年金或十年固定定额平准型年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
定额平准型年金:本公司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按月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直至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十年固定定额平准型年金:本公司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按月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并保证给付10年(该10年为保证给付期间)。如年金受益人领满10年后该被保险人仍生存,本公司继续给付年金直至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该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间内身故,本公司将继续向剩余固定年金的受益人给付剩余固定年金,直至保证给付期间届满,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零时前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个人账户中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个人账户中未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由投保人决定是否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
离职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零时前离职的,本公司将向离职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该被保险人离职时个人账户中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中未归属部分转入投保人账户,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年金 | 年金领取方式有一次性领取年金、按年或按月领取年金。年金领取起始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年金领取起始日可以是被保险人在法定退休年龄的生日或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年金领取方式和年金领取起始日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在年金领取起始日之前,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年金领取方式。 (1)一次性领取年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保险公司按照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余额向年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年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按年或按月领取年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选择的年金领取类型,将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余额按合同年金领取标准转换为按年或按月领取的定额平准型年金或十年固定定额平准型年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 定额平准型年金:保险公司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按月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直至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十年固定定额平准型年金:保险公司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按月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并保证给付10年(该10年为保证给付期间)。如年金受益人领满10年后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继续给付年金直至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该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继续向剩余固定年金的受益人给付剩余固定年金,直至保证给付期间届满,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零时前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个人账户中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个人账户中未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由投保人决定是否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 |
离职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零时前离职的,保险公司将向离职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该被保险人离职时个人账户中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中未归属部分转入投保人账户,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