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5天-17周岁
保险期间:30年
缴费方式:5/10年交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满期保险金 | 13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相当于130%保险产品计划所交保费) |
身故/全残保险金 | 18岁前: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约定的交费期数×实际交费期数; 18岁后: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约定的交费期数×实际交费期数×150%。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20种重疾,100%保额+主附险已交保费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60种特定疾病,5次,每次20%保额(不同特定疾病) |
少儿特定重疾额外给付 | 20种,100%保额 |
重疾住院津贴 | 因重疾住院,给付100元/天/份,单次90天,一年180天,累计限1000天 |
被保险人豁免特定疾病/重疾豁免 | 主附险保费 |
产品描述
太平洋超能宝2023保险产品计划特点:
1、高保障
一旦罹患120种重疾, 100%基本保险金额+主附险已交保费,20种少儿特定重疾额外给付100%基本保险金额,
60种特定疾病5次赔付,不同病种每次额外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20%,
累计最高可达基本保险金额300%+所交保费。
2、长津贴
罹患重疾后,预后治疗、病后恢复、持续复诊,林林总总的支出费用仍然源源不断;
重疾住院津贴=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1‰×实际住院天数,单次限90天,一年限180天,累计限1000天;
重疾住院津贴为客户尊享保障,体现对客户持续的关爱与呵护。住院津贴最高可达100%基本保险金额。
3、多关爱
早拥有:出生15天即可购买,更早获得关爱!
双豁免:投保人身故、全残、重疾豁免;被保险人特定疾病/重疾豁免,彰显大爱关怀!
优服务:全国400余座重点城市、2800余家三甲医院为客户提供相应服务(具体内容见太保蓝本2023版), 小病不出门、大病找甲、呵护更长久、福利惠全家!
4、能给付
保险期间为30年,期满给付13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相当于130%保险产品计划所交保费),交费年限可选10年/15年。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保费(元) | |
主险 | 太平洋超能宝2023两全保险 | 30年年 | 与保险公司约定 | 5852 |
太平洋超能宝2023保险产品计划 | 30年年 | 10年 | 2058 |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满期保险金 | (随合同载明约定) | 13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相当于130%保险产品计划所交保费) |
满期保险金 | 600000 | 1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30%给付满期保险金,47岁领取满期金102830元,合同终止。 2 120种重疾保障给付20万元+主附险已交保费(主附险指:超能宝2023+附加超能宝2023) 3 20种少儿特定重疾保障额外给付20万元 4 60种轻症(特定疾病)保障最高20万元 每次给付4万元,最高可给付5次,给付后不影响重疾保险金给付。 5 重疾住院津贴保障200元/天 单次住院重疾住院津贴给付累计以90天为限;总给付累计以1000天为限。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1865 | 1 身故或全残时年满18周岁的,给付11865元*实际交费期数 2 身故或全残时年满18周岁的,给付7910元*实际交费期数 |
身故/全残保险金 | (随合同载明约定) | <1>18岁前: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约定的交费期数×实际交费期数; <2>18岁后: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约定的交费期数×实际交费期数×150%。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随合同载明约定) | <1>120种重疾,100%保额+主附险已交保费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随合同载明约定) | <1>60种特定疾病,5次,每次20%保额(不同特定疾病) |
少儿特定重疾额外给付 | (随合同载明约定) | 1>20种,100%保额 |
重疾住院津贴 | 200000(随合同载明约定) | <1>因重疾住院,给付100元/天/份,单次90天,一年180天,累计限1000天 |
被保险人豁免特定疾病/重疾豁免 | (随合同载明约定) | <1>主附险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