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太平洋白虎守护意外险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55岁(至尊版限18-40岁)
保障期间:1年
缴费期间:1年
承保职业:1~3类
注:无业人员、外卖、快递等以非机动车、摩托车为职业交通工具者不在可投保范围内。
等待期:猝死责任等待期7天,特定传染病住院津贴责任等待期15天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 最高150万保额 身故: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残疾: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残疾,按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注: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最高15万保额 保障内容:对于每次事故的医疗费用,按保险单约定的给付范围、免赔额及给付比例,在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内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继续承担保险金给付保险责任,除另有约定外,住院治疗者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天止,门诊治疗者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5天止。 免赔额:0元; 报销范围:不限社保;
报销比例:经社保100%报销,未经社保80%报销。 |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 最高150元/天 0免赔天数,住院津贴保险金单次给付天数最高不超过90天,累计给付天数最高不超过180天。若被保险人住院治疗,到保险期满仍未结束的,保险人继续给付住院津贴金,除另有约定外,最长可至保障期满之日起第30天止。
注:经典版不包含此责任。 |
猝死 | 最高50万保额 等待期7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猝死的,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猝死”指突然发生急性疾病或症状,且因此突发疾病或症状直接、单独导致被保险人在发病后24小时内身故。“猝死”包含各类直接致死原因无法确定的。
注:超过50岁不含猝死责任。 |
意外伤害骨折津贴 | 最高150元/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并因此致《骨折津贴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所列骨折之一的,按给付表所列骨折类别所对应的给付天数乘以每日津贴金额给付意外伤害骨折津贴。
注:经典版不包含此责任。 |
交通意外 | 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意外:最高1000万保额 被保险人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时,保障期间指自被保险人进入客运民航班机的舱门时起至飞抵目的地走出舱门时止。 乘坐客运轨道交通车辆意外:最高100万保额 乘坐客运轮船意外:最高100万保额 被保险人乘坐客运轮船时,保障期间指自被保险人踏上轮船甲板时至离开轮船甲板时止。 驾驶非营运性质的机动车:最高50万保额 乘坐非营运性质的机动车:最高50万保额
乘坐客运机动车:最高50万保额 |
意外伤害含救护车费用 | 最高3000元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救护车费用,在救护车费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赔偿救护车费用。此项赔偿不包括转院时发生的救护车费用。 |
特定传染病住院津贴保险金 | 最高50元/天
等待期15天,免赔4天,单次/累计给付不超过30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约定的特定传染病进行住院治疗,至保险期间届满住院治疗仍未结束,继续承担上述所列的保险责任至住院结束,但特定传染病住院津贴的给付最长可至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第30日止。 |
公共场所个人第三者责任 | 最高5万保额 每次事故三者医疗赔偿限额:经典版限额5000元,典藏版限额8000元,尊享版限额1万元,至尊版限额1万元;
每次事故三者财产赔偿限额:经典版限额3000元,典藏版限额5000元,尊享版限额8000元,至尊版限额8000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额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