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投保时可只投保基本责任,也可在投保基本责任的同时加投可选责任,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若干项保险责任:
基本责任: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被保险人已按本合同约定领取了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身故基本保险金额扣减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后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基本责任: 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伤残, 且属于《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与代码》中所列的伤残条目,本公司依照该行业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进行伤残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 180 日后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评定伤残程度,并据此给付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身故基本保险金额时, 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可选责任: 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以乘客身份持有效机票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客运飞机,并遵守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进入所乘客运飞机客舱时起至抵达机票载明的终点离开所乘客运飞机客舱的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 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航空意外伤害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可选责任: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突发疾病,并自突发疾病发作之日起 7突发日内因该突发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突发疾病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突发疾病身故保险金, 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可选责任: 遗体火化和遣返费用补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被保险人遭受突发疾病,并自突发疾病发作之日起 7 日内因该突发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根据该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遗体火化和遗体(包括骨灰)遣返费用,给付遗体火化和遣返费用补偿保险金, 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所承担给付的遗体火化和遣返费用补偿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遗体火化和遣返费用补偿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意外伤害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终止。如已按合同约定领取了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保险公司按意外伤害身故基本保险金额扣减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后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伤残,且属于《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与代码》中所列的伤残条目,保险公司依照该行业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进行伤残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 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后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评定伤残程度,并据此给付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保险公司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身故基本保险金额时, 保险公司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在旅行期间遭受突发疾病,并自突发疾病发作之日起 7突发日内因该突发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突发疾病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突发疾病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终止。 |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 在旅行期间以乘客身份持有效机票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客运飞机,并遵守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进入所乘客运飞机客舱时起至抵达机票载明的终点离开所乘客运飞机客舱的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 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该航空意外伤害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终止。 |
遗体火化和遣返费用补偿保险金 | 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遭受突发疾病,并自突发疾病发作之日起 7 日内因该突发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遗体火化和遗体(包括骨灰)遣返费用,给付遗体火化和遣返费用补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对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遗体火化和遣返费用补偿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遗体火化和遣返费用补偿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伤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自伤、 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杀;
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7.猝死;
8.乘坐客运飞机,自始发地出发以后,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在飞机的舱门之外所遭受的意外伤害;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 1 项情形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并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因上述第 2-10 项情形之一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并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期限:1年
谁能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从事高危活动或职业、飞行期间在舱门外的事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保哪些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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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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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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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身故 |
约定保额-已领取意外伤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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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残疾 |
约定保额×人身保险伤残等级赔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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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部分 | 疾病身故 | 约定保额 |
航空意外伤害身故 | 约定保额 | |
遗体火化和遣返费用补偿 |
遗体火化和遣返实际支出费用 (不超过此项约定保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