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1.产品的储蓄功能明显,定期定额积累,积少成多。
2.作为提供养老保障的手段。选择与退休年龄和投保年龄之间差额基本匹配的保险期间即可以起到养老保险的作用。
3.作为为特定事件积累资金的手段。无论是成人投保还是为子女投保,都可以达到为子女积累教育金的目的。
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者身体全残,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3.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
身故或高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身体高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身体高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
保险案例
案例介绍
张小姐,30岁,保险金额10万元,保险期间20年,20年缴费 年缴保费:4500元
缴费合计:90000元
保障利益:保险期间20年内拥有10万元的身故和全残保障,50岁时可一次性领取10万元的生存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残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项情形时,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的情形,退还上述款项时应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70周岁
保险期间:5-10年中的任意年期、15年、20年、30年
缴费方式:一次缴清、年缴
缴费期间:3年、5年、10年、15年、20年、30年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或高残 |
保险金额 (保单生效1年内因疾病导致的,领取(保险金额×10%+已交保费)) |
满期生存金 | 保险金额 |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张小姐30岁,投保了年年有余两全保险(A款),保险金额10万元,保险期间20年,20年缴费,年缴保费450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