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爱她,从“i她”开始,年轻女性、好妻子、好妈妈的必备呵护!小投入,大保障, 十余种女性易发高发疾病全覆盖,更有保障面部毁损整容资金;“i她”,送给最爱的她!
保险责任:
覆盖病种 |
保险责任 |
癌症:乳腺癌、子宫癌、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 |
100%保额,最高50万 |
重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Ⅲ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
100%保额,最高50万 |
女性特定原位癌/特定骨折/Ⅲ度烧伤/意外伤害所致的面部整形术 |
10%保额,最高5万 |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女性 特定癌症保险金 | 1若于合同生效起90 日内,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女性特定癌症,我们给付女性特定癌症保险金,其金额为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2.若于合同生效起90 日后,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女性特定癌症,我们按合同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特定癌症保险金,合同终止。 |
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 1若于合同生效起90 日内,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女性特定重大疾病,我们给付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其金额为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若于合同生效起90 日后,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女性特定重大疾病,我们按合同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
女性特定原位癌保险金 | 1.若合同生效起90 日内,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女性特定原位癌,我们不承担给付女性特定原位癌保险金的责任,合同继续有效。 2于合同生效起90 日后,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女性特定原位癌,我们按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女性特定原位癌保险金,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
特定骨折保险 金 | 1.若于合同生效起90 日内,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特定骨折,我们不承担给付特定骨折保险金的责任,合同继续有效。 2.于合同生效之日起90 日后,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特定骨折,我们按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骨折保险金,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
Ⅲ 度烧伤保 险金 | 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Ⅲ度烧伤的,我们按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Ⅲ度烧伤保险金,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
意外伤害所致的面部整形术保险金 | 若于合同生效起因意外伤害导致面部毁损,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需要接受意外伤害所致的面部整形术治疗的,我们按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意外伤害所致的面部整形术保险金,项保险责任终止。 |
保险案例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保险金额 |
保险期间 |
交费方式 |
保险费 |
张女士 |
女 |
30 |
200000 |
一年 |
一次交清 |
440元 |
保险利益
1.若张女士于观察期内确诊初次发生女性特定癌症或女性特定重大疾病,公司返还保险费440元,本合同终止。
2.若张女士于观察期外确诊初次发生女性特定癌症或女性特定重大疾病,公司给付保险金200000元,本合同终止。
3.若张女士于观察期外确诊初次发生女性特定癌症或女性特定重大疾病,且已领取(女性特定原位癌/特定骨折/Ⅲ度烧伤/意外伤害所致的面部整形术)保险金,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扣减累计已给付保险金之和后的余额进行给付,本合同终止。
4.若张女士于观察期内确诊初次发生女性特定原位癌/特定骨折, 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
5.若张女士于观察期外确诊初次发生女性特定原位癌/特定骨折, 本公司给付保险金20000元,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须知
保障人群:凡年满18周岁、不满56周岁的女性
保障额度:5到50万
保障期限:一年,可自动续保,续保保费可享受一定折扣优惠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本条款所指的疾病、特定骨折、烧伤或接受本条款所定义的手术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杀或自伤,但自杀或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10.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