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或发生疾病并因该疾病,在本公司认可医院接受门急诊治疗(不含慢性病门急诊治疗和特殊门急诊治疗)的,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保险金:
1.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
对被保险人每次门急诊治疗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本公司按下列公式计算并给付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且给付金额不超过附表中所列的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次限额。
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每次门急诊治疗发生并支付的属于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本次门急诊治疗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次免赔额)×赔付比例
(1)次免赔额:指被保险人每次门急诊治疗发生并支付的属于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中,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该项保险责任次免赔额为100元。
(2)赔付比例:如被保险人本次门急诊治疗已从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获得费用补偿(被保险人已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赔付比例为80%;如被保险人本次门急诊治疗未
从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获得费用补偿(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已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赔付比例为70%。
每一保险期间内,本公司累计给付的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以附表所列的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年限额为限,累计给付的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达到该项保险金年限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2.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
对被保险人每次门急诊治疗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本公司按下列公式计算并给付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
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每次门急诊治疗发生并支付的属于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本次门急诊治疗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赔付比例
赔付比例:如被保险人本次门急诊治疗已从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获得费用补偿(被保险人已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赔付比例为80%;如被保险人本次门急诊治疗未从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获得费用补偿(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已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赔付比例为70%。
每一保险期间内,本公司累计给付的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以附表所列的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年限额为限,累计给付的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达到该项保险金年限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每一保险期间内,本公司累计给付的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之和以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的各项医疗费用保险金之和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 | 对被保险人每次门急诊治疗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下列公式计算并给付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且给付金额不超过附表中所列的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次限额。 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每次门急诊治疗发生并支付的属于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本次门急诊治疗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次免赔额)×赔付比例 (1)次免赔额:指被保险人每次门急诊治疗发生并支付的属于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中,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该项保险责任次免赔额为100元。 (2)赔付比例:如被保险人本次门急诊治疗已从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获得费用补偿(被保险人已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赔付比例为80%;如被保险人本次门急诊治疗未从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获得费用补偿(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已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赔付比例为70%。 每一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累计给付的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以附表所列的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年限额为限,累计给付的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达到该项保险金年限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 | 对被保险人每次门急诊治疗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下列公式计算并给付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 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每次门急诊治疗发生并支付的属于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本次门急诊治疗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赔付比例 赔付比例:如被保险人本次门急诊治疗已从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获得费用补偿(被保险人已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赔付比例为80%;如被保险人本次门急诊治疗未从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获得费用补偿(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已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赔付比例为70%。 每一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累计给付的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以附表所列的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年限额为限,累计给付的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达到该项保险金年限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每一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累计给付的门急诊非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之和以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的各项医疗费用保险金之和达到保险金额时,合同终止。 |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1-13项情形之一发生医疗费用的,或在14-15项期间之一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发生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中国境外的诊疗;
2.特需医疗、国际部医疗;
3.慢性病门急诊治疗和特殊门急诊治疗;
4.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5.患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及其并发症;
6.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7.既往病症,但被保险人告知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承保的除外;
8.避孕、节育(含绝育以及绝育恢复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人工受孕、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产前产后检查、性病、性功能相关医疗、变性手术,或由前述情形导致的并发症的治疗;
9.疗养、康复治疗、心理治疗、包皮环切、非医学必需的激素治疗、脱发治疗、美容、减肥、睡眠有关的研究或者治疗、戒烟、戒酒或戒毒治疗、矫形、视力矫正手术、非意外事故所致的整形整容手术;
10.使用假体装置、各种矫正器(包括义肢、义眼,及非急救中使用的颈托、夹板)、轮椅及各种电动助行器械、助听器,常规视力检查、配制眼镜或隐形眼镜、视力治疗或视力训练;
11.牙科医疗(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牙科医疗除外);
12.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管理机构规定不予支付的费用;
13.因主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所列情形产生的医疗费用;
14.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15.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期间。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55周岁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