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要经历重要的“二十年”。“二十年”我们会如何渡过呢,谁来为您保驾护航!
产品特色
年年递增,步步高升;
双倍返还,累计红利;
专家理财,安全省心;
生死两全,保障全面;
定期保障,适宜规划。
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满期给付保险金额的200%;
身故保险金---不幸发生时,我公司将按基本保额×(1+5%×保单经过年数)的数额给付,以补贴您家庭的财务损失。
全残保险金---不幸发生时,我公司将按基本保额×(1+5%×保单经过年数)的数额给付,以补贴您家庭的财务损失。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内(含 第一百八十日)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如下规定和公式计算给付身故保险金,并 且不低于本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身故保险金等于本合同保险金额每年以 5%的单利递增,即: 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1+经过保单年度数×5%) |
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内(含 第一百八十日)因疾病全残的,我们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全残保 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 八十日后因疾病全残的,我们按如下规定和公式计算给付全残保险金,并且不 低于本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全残保险金等于本合同保险金额每年以 5%的单利递增,即: 全残保险金=保险金额×(1+经过保单年度数×5%)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 200%给付 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保险案例
被保险人 |
投保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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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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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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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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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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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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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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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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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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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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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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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或者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谁能保
保哪些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保险金额×(1+经过保单年度数×5%) (领取不低于已交保费;保单生效含180天内因疾病导致的,领取已交保费) |
全残 |
保险金额×(1+经过保单年度数×5%) (领取不低于已交保费;保单生效含180天内因疾病导致的,领取已交保费) |
满期金 | 保险金额×200% |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王女士(30 岁)为自己投保了信泰恒升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 5 万元,10 年交费,保险期间 20 年,年交保险费 8060 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