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金无忧癌症疾病保险
(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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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长期癌症疾病保障产品,提供癌症疾病保障,包含男性癌症、女性癌症、少儿癌症及轻症癌症等保障。
保险期限:
至80周岁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0-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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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癌症保险金 | 首次被专科医生确诊合同定义的恶性肿瘤 (不论一种或多种),且确诊发生在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的,保险公司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的 110%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首次被专科医生确诊合同定义的恶性肿瘤(不论一种或多种),且确诊发生在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后(不含第一百八十日)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
男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 | 男性在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含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首次被专科医生确诊合同定义的肺恶性肿瘤、肝恶性肿瘤、胃恶性肿瘤,且确诊发生在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后(不含第一百八十日)的,保险公司在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男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
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 | 女性在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含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首次被专科医生确诊本合同定义的胃恶性肿瘤、乳腺恶性肿瘤、宫颈恶性肿瘤,且确诊发生在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后 (不含第一百八十日)的,保险公司在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
少儿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 | 在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 (不含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 ,首次被专科医生确诊合同定义的骨恶性肿瘤、脑恶性肿瘤、白血病,且确诊发生在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 (以较迟者为准) 起一百八十日后 (不含第一百八十日)的,保险公司在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少儿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合同男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少儿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不分别给付,不累计给付,在给付其中一项时,另外两项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
恶性肿瘤轻症保险金 | 首次被专科医生确诊合同定义的恶性肿瘤轻症(不论一种或多种),且确诊发生在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的,保险公司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的 110%给付恶性肿瘤轻症保险金,合同终止。 首次被专科医生确诊合同定义的恶性肿瘤轻症(不论一种或多种),且确诊发生在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后(不含第一百八十日)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恶性肿瘤轻症保险金,项责任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首次被专科医生确诊合同定义的恶性肿瘤轻症(不论一种或多种),且确诊发生在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的,保险公司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的 110%给付恶性肿瘤轻症保险金,合同终止。 首次被专科医生确诊合同定义的恶性肿瘤轻症(不论一种或多种),且确诊发生在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后(不含第一百八十日)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恶性肿瘤轻症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 |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费 | 投保人在交费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的,自保险事故发生日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保险公司豁免本合同投保人应交纳的以后各期保险费。 |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相关产品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保障。
投保年龄:出生28天-17周岁
保险期限:30年
适合人群:
保障项目
1.重大疾病保险金:有
2.身故保险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