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宏创e生未成年人重疾保障
每份保额可达100万 | 期限最长1年 | 30天-17周岁可投保
- 投保年龄: 30天-17周岁
- 保障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重大疾病 | 1000000 |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90天内首次发病,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将按本合同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将按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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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保险金 | 1000000 |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90天内首次发病,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的,保险公司将按本合同保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的,保险公司将按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恶性肿瘤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具体请详见《中宏宏创2017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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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血病保险金 | 200000 |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90天内首次发病,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中的白血病的,保险公司将按本合同保额的20%给付白血病额外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中的白血病的,除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外,保险公司将按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白血病保险金额同时给付白血病额外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具体请详见《中宏宏创2017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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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常见问题
以前得过重大疾病已经治愈,还能购买吗?
如果以前得过重大疾病就不能购买本保险产品组合了。
如果已经有社保,那还有必要买重疾险吗?
与社保报销医疗费的方式不同,重疾险是一个专门重疾的保障,一旦确诊,立即赔付,无需提供任何发票。本着诚信的原则,本保险产品组合不需要做事前的健康检查,但在投保前需要如实回答健康问题,在理赔审核阶段,会调查您回答的问题是否符合事实,若与回答不符,有可能无法理赔。同时虽然社保覆盖率在逐渐提高,但仅提供基础治疗,不少治疗重疾的药物都不在医保范围内,且价格十分昂贵。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一般都在20万元左右,所以准备一份重疾保险,可以有效减轻经济压力。
恶性肿瘤具体指的是什么?
恶性肿瘤,是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恶性肿瘤的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白血病具体指什么?
白血病:本合同所保障的恶性肿瘤中的白血病是一种造血组织的恶性疾病,特点是某一类型的白血病细胞在骨髓或其他造血组织中的肿瘤性增生,导致正常造血细胞受抑制,可浸润体内各器官、组织,使各个脏器的功能受损,产生相应的症状和体征。临床上常有贫血、发热、感染、出血和肝、脾、淋巴结不同程度的肿大等。骨髓及外周血中可出现幼稚细胞。 下列疾病不在白血病的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