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 ( 2016 )
每份保额可达1000元 | 期限最长终身 | 0-60周岁可投保
加入对比
获取验证码
您需要
保险客服为您解答
【多家对比更放心】
我已阅读并同意沃保网的用户协议
今日已有0人预约
- 投保年龄: 0-60周岁
- 保障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轻症保险金 | 200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我们将额外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五次为限。
轻症疾病种类:
1.非危及生命的(极早期的)恶性病变
2.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3.轻微脑中风
4.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第3页,共26页
5.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6.视力严重受损–三周岁始理赔
7.主动脉内介入手术
8.较小面积III度烧伤(10%)
9.慢性肾功能损害–肾功能衰竭期
10.重症头部外伤
11.单个肢体缺失
12.单侧肺脏切除
13.肝脏手术
14.早期运动神经性疾病
15.人工耳蜗植入术
16.胆道重建手术
17.双侧卵巢或睾丸切除术
18.单侧肾脏切除
19.肝叶切除
20.单耳失聪
21.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22.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已放置心脏起搏器
23.于颈动脉进行血管成形术或内膜切除术
24.心包膜切除术
25.脑炎或脑膜炎
26.硬脑膜下血肿手术
27.严重阻塞性睡眠窒息症
28.因意外毁容而施行的面部整形手术
29.角膜移植
30.单眼失明
31.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32.慢性肝功能衰竭
33.特定周围动脉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疗
展开阅读全文 ▼
|
重大疾病 | 1000 |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列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展开阅读全文 ▼
|
身故 | 1000,已交保费*1.5 |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者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且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5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三、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且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展开阅读全文 ▼
|
全残 | 1000 |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者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全残时未满18周岁,且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5倍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三、若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18周岁,且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展开阅读全文 ▼
|
疾病终末期 | 1000 |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者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被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我们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初次被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时未满18周岁,且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达到疾病终末期,我们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5倍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三、若被保险人初次被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时已满18周岁,且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达到疾病终末期,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与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
展开阅读全文 ▼
|
被保险人轻症豁免保费 | 剩余保费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我们将豁免本合同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展开阅读全文 ▼
|
其他权益
保单贷款: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所以保单依然有效。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犹豫期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通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保单贷款: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所以保单依然有效。
自动垫交:当您无法继续交费时,可用现金价值垫交您欠交的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不会改变,当现金价值用完时,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