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万年青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每份保额可达1000元 | 期限最长终身 | 0-60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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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年龄: 0-60周岁
- 保障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重大疾病 | 1000,1500,2000 |
一、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一)从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若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界定的100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将无息全额退还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从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后,若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界定
的100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同时,本合同现金价值降低为零。
(二)从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所界定的100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的,不受上述90日的限制。
二、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本公司已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若被保险人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180天后,初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本合同约定的除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组别中的重大疾病(无论一
种或多种),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三、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本公司已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和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若被保险人自第二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180天后,初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本合同约定的除首次重大疾病和第二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组别中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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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保险金 | 300 |
一、从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界定的50种轻症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但本合同继续有效。从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后,如果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界定的50种轻症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五次为限。
二、从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所界定的50种轻症疾病中任何一种的,不受上述90日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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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1000,已交保险费*3 |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身故,本公司将按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从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后,被保险人身故且未满18周岁,本公司将按已交保险费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从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后,被保险人身故且已满18周岁,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从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不受上述90日的限制。
三、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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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残 | 1000,已交保险费*3 |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将按已交保险费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从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后,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且未满18周岁,本公司将按已交保险费的3倍给付永久
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从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后,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且已满18周岁,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从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永久完全残疾的,不受上述90日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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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终末期 | 1000,已交保险费*3 |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初次被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本公司将按已交保险费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从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后,被保险人达到疾病终末期且未满18周岁,本公司将按已交保险费的3倍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从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或最后复效日起90日后,被保险人达到疾病终末期且已满18周岁,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从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
的,不受上述90日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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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重疾/轻症豁免保费 | 剩余各期保险费 |
一、若被保险人符合上述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或首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本公司将豁免被保险人自首次重大疾病或首次轻症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二、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一、若本公司已按上述约定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则轻症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及疾病终末期保险金的保险责任均终止,我们仅继续承担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二、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与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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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犹豫期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通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保单贷款: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所以保单依然有效。
自动垫交:当您无法继续交费时,可用现金价值垫交您欠交的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不会改变,当现金价值用完时,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