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金色前程两全保险条款_分红型
每份保额可达1000元 | 期限最长至88周岁 | 30天-50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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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年龄: 30天-50周岁
- 保障期限: 至88周岁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生存金 | 100,120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的第3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自本合同的第3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天)起,如果被保险人在每第2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
1.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天)之前,我们每次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2.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天)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
年日(含当天)期间,我们每次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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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寿金 | 已交保费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
们按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与交费年期数相乘所得的数额给付祝寿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上述标准体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标准体保险费率,以本合同期满时的基
本保险金额为基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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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已交保费,已交保费*1.05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
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1.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前身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标准体4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
的保单年度数5。
2.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交费年期数6。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含零
时)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前身故,身故保险金=105%×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
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
2.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105%×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交费年期数。
上述标准体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标准体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
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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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犹豫期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通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保单贷款: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所以保单依然有效。
保单红利: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