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人寿康佑一生恶性肿瘤疾病保险
每份保额可达1000元 | 期限最长终身 | 0-65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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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年龄: 0-65周岁
- 保障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恶性肿瘤保险金 | 1000 |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等待期后因初次出现的症状或体征被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本公司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但不再给付本合同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不再给付本合同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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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 | 500 |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等待期后因初次出现的症状或体征被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下述特定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本公司在给付本合同第二条第一项恶性肿瘤保险金的基础上,将额外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额的50%给付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但不再给付本合同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的特定恶性肿瘤包括肺癌、肝癌、胃癌、乳腺癌、宫颈癌、肺癌、肝癌、胃癌、乳腺癌、宫颈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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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位癌保险金 | 200 |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等待期后因初次出现的症状或体征被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原位癌原位癌(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本公司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额的20%给付原位癌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身故全残 | 已交保费/现金价值 |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但不再给付本合同第二条第一、二项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本合同已缴保险费;
2、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或全残之日所在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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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减额缴清: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犹豫期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通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保单贷款: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所以保单依然有效。
自动垫交:当您无法继续交费时,可用现金价值垫交您欠交的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不会改变,当现金价值用完时,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
详细条款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