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关爱e生定期寿险_保险期间25年
每份保额可达1000元 | 期限最长25年 | 18-50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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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年龄: 18-50周岁
- 保障期限: 25年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 | 1000,500,已交保费 |
(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首个保单年度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首个保单年度内因其他原因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3)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首个保单年度后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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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末期保险金 | 600 |
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第二个保单年度起,若被保险人经我们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认定其处于生命末期,可向我们申领生命末期尊严提前给付保险金,我们按申领生命末期尊严提前给付保险金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生命末期尊严提前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保险期间内生命末期尊严提前给付保险金申领以一次为限。
我们给付生命末期尊严提前给付保险金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等额减少,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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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生命末期豁免保费 | 豁免保费 | 若被保险人经我们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认定其处于生命末期,我们将豁免自被保险人被认定为生命末期之日起本合同应交且未交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
其他权益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犹豫期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通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详细条款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