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附加康馨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_保险期间30年
每份保额可达1000元 | 期限最长30年 | 0-60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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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年龄: 0-60周岁
- 保障期限: 30年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轻症保险金 | 200 |
若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附表一约定的一项或多项轻症疾病的,本公司按确诊当时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20%向轻症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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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 1000 |
若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附表二约定的一项或多项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按确诊当时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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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保单贷款: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所以保单依然有效。
自动垫交:当您无法继续交费时,可用现金价值垫交您欠交的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不会改变,当现金价值用完时,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