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人寿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款)
每份保额可达5000元 | 期限最长1年 | 16-64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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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2003-06-18
保障额度:
2000元
3000元
4000元
5000元
缴费期限:
一次性缴
保障期限:
1年
包含社保:
无社保
有社保
职业类型:
1类
2类
3类
4类
保费:
¥24.50
我要咨询
- 投保年龄: 16-64周岁
- 保障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意外医疗 | 2000 |
在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使身体遭受伤害,本公司对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次事故在本公司指定医院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必要且合理的实际医药和治疗费用中由该被保险人负担的部分,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以后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在同一保单年度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所累积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最高以本附加合同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当意外医疗保险金的给付总额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任何途径(包括任何医疗保险计划、福利计划,或根据法律及政府的相关规定获得的任何补偿)取得补偿的,则本公司在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的限额内仅对剩余部分按上述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免赔额及给付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本附加合同上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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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