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情移民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每份保额可达1万 | 期限最长1年 | 18-65周岁可投保
加入对比
获取验证码
您需要
保险客服为您解答
【多家对比更放心】
我已阅读并同意沃保网的用户协议
今日已有0人预约
出生日期:
2001-06-18
保障额度:
1万
缴费期限:
一次性缴
轮船意外身故,伤残:
不投保
投保
普通意外身故,伤残:
投保
保障期限:
1年
其他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伤残:
不投保
投保
燃气意外身故,伤残:
不投保
投保
自驾车意外身故,伤残:
不投保
投保
职业类型:
1类
2类
3类
4类
5类
6类
保费:
¥6.00
我要咨询
- 投保年龄: 18-65周岁
- 保障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意外身故 | 保额扣除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见7.2),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
180日当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
约定的基本保险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本合同已有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则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应
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展开阅读全文 ▼
|
意外伤残 | 保额*第180天所确定的给付比例,保额*给付比例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
代码》(JR/T0083-201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
所列的伤残项目,我们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
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险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额给
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在第180日被保险人的治疗期仍未结束的,我们按第180
日对被保险人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的结果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较严重等级意外伤残保险金
的,按较严重等级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
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附件所列的伤残视为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
除。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对被保险人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本合同基本保险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的金额达到本合同的基本保险责任对应
的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基本保险责任终止。
展开阅读全文 ▼
|
乘坐轨道/航空/营运汽车意外伤害 | 保额*第180天所确定的给付比例,保额*给付比例,保额扣除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除轮船以外的从事合法客运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
驾乘私家车意外伤害 | 保额*第180天所确定的给付比例,保额*给付比例,保额扣除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见7.4)时,遭受意 外伤害事故。 |
燃气意外伤害 | 保额*第180天所确定的给付比例,保额*给付比例,保额扣除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燃气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
乘坐轮船意外伤害 | 保额*第180天所确定的给付比例,保额*给付比例,保额扣除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轮船期间(自被保险人踏上轮船甲板起至离开轮船甲板止),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
其他权益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