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世纪安顺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2013 修订)
每份保额可达1万 | 期限最长1年 | 18-105周岁可投保
加入对比
获取验证码
您需要
保险客服为您解答
【多家对比更放心】
我已阅读并同意沃保网的用户协议
今日已有0人预约
出生日期:
2001-06-18
保障额度:
1万
轨道交通(仅限乘客):
不投保
投保
公务车(乘客或驾驶员):
不投保
投保
缴费期限:
一次性缴
民航班机(仅限乘客):
不投保
投保
保障期限:
1年
私家车(乘客或驾驶员):
不投保
投保
营运轮船(仅限乘客):
不投保
投保
营运汽车(仅限乘客):
不投保
投保
保费:
¥0.00
我要咨询
- 投保年龄: 18-105周岁
- 保障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轨道/航空/轮船/营运汽车/驾乘私家车意外伤残 | 10000 |
在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主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之一者,我们将按该伤残等级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该类交通工具的保险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时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交通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的,应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几处伤残程度等级不同,我们按最重的伤残程度等级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该类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如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程度等级相同且为最重的伤残程度等级,伤残程度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在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如被保险人因多次同类交通工具交通事故造成伤残,后次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包含以前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且后次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对应更严重伤残程度等级的,本公司按后次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该类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但以前伤残已给付的该类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除另有约定外,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伤残视为已给付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每次评定时,对被保险人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条文两条及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及以上进行评定。
展开阅读全文 ▼
|
轨道/航空/轮船/营运汽车/驾乘私家车意外身故 | 10000 |
在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我们按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该类交通工具的保险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但已给付的该类交通工具意外伤残保险金将予以扣除,本主合同终止。
展开阅读全文 ▼
|
其他权益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