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人寿附加交通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每份保额可达1000元 | 期限最长1年 | 0-65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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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年龄: 0-65周岁
- 保障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交通工具意外医疗 | 1000 |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事故,经指定医院医生诊断须接受治疗,从而发生属于本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免赔额后,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按如下约定的比例给付交通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门(急)诊治疗最长不超过15日,住院治疗最长不超过90日。我们在每一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金额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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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