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人寿附加团体烧烫伤意外伤害保险
每份保额可达1万 | 期限最长1年 | 16-64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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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年龄: 16-64周岁
- 保障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意外III度烧伤 | 10000 |
在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使身体遭受伤害,且自该次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次事故致成Ⅲ度烧烫伤,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附的《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烧烫伤保险金,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烧烫伤保险金=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烧烫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需接受长期持续治疗的,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的第180日时的身体烧烫伤状况给付烧烫伤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烫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本公司给付各项烧烫伤保险金之和。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烫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烫伤保险金。后次烧烫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烧烫伤保险金;前次烧烫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烧烫伤保险金。
当烧烫伤保险金的给付总额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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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