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方正人寿未来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_指定一名次被保险人
每份保额可达1000元 | 期限最长至30周岁 | 7天-10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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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2019-06-18
保障额度:
1000元
性别:
男
女
缴费期限:
至15周岁
至12周岁
3年
5年
8年
教育特别关爱:
不投保
投保
保障期限:
至30周岁
保费:
¥313.00
我要咨询
- 投保年龄: 7天-10周岁
- 保障期限: 至30周岁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高中教育金 | 600 | 若被保险人分别在年满十五周岁、十六周岁、十七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分别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高中教育保险金。 |
大学教育金 | 800 | 若被保险人分别在年满十八周岁、十九周岁、二十周岁、二十一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分别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 |
身故 | 10000,已交保费或者现金价值 |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不含)前不幸身故,我们将按其身故时本合同所有已交的保险费与本合同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后不幸身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十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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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业准备金 | 1000 |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三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成家立业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特别关爱金 | 600,800 |
投保人在投保本合同时可以指定且仅可指定被保险人的父母作为本合同的次被保险人,次被保险人最少指定一名、最多指定两名。本合同生效后次被保险人不能变更。
若任意一个指定次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一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不含)之前发生全残
或身故,自次被保险人全残之日或身故之日起,我们在给付基本部分中的“高中教育保险金”时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高中教育特别关爱保险金,在给付基本部分中的“大学教育保险金”时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大学教育特别关爱保险金。
每个保单年度的高中教育特别关爱保险金以基本保险金额的60%为限,每个保单年度的大学教育特别关爱保
险金以基本保险金额的80%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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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犹豫期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通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保单贷款: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所以保单依然有效。
保单红利: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自动垫交:当您无法继续交费时,可用现金价值垫交您欠交的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不会改变,当现金价值用完时,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