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人寿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款
每份保额可达1000元 | 期限最长1年 | 16-64周岁可投保
加入对比
获取验证码
您需要
保险客服为您解答
【多家对比更放心】
我已阅读并同意沃保网的用户协议
今日已有0人预约
- 投保年龄: 16-64周岁
- 保障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意外身故 | 1000 |
若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使身体遭受伤害,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次事故致成身故,则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
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但若该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内已有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给付,则必须扣除所
有已给付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展开阅读全文 ▼
|
意外伤残 | 1000 |
若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使身体遭受伤害,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次事故致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保监发[2014]6号,标准编号JR/T0083-2013)中所列伤残程
度等级之一,则本公司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基数,按该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
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若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
进行伤残程度等级鉴定,本公司据此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当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给付的累积金额达
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对各处
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
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
残,不应采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条文两条以上(含)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含)进行评
定。本公司按最终评定的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合并该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其他残疾,按《人身保险伤
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可评定为更高等级的伤残程度,则本公司按该更高等级的伤残程度给付意外伤害残疾
保险金,但该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其他残疾,视同已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将予以扣除。
展开阅读全文 ▼
|
其他权益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