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E宝贝两全保险
每份保额可达1000元 | 期限最长至25周岁 | 0-14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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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年龄: 0-14周岁
- 保障期限: 至25周岁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 | 已交保费 |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已交保费 |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上述已交保险费是指您按合同约定已支付的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太平附加E宝贝少儿重大疾病
保险》(以下简称“附加E宝贝重疾合同”)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的已交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我们只给付本合同及附加E宝贝重疾合同责任中约定的身故保险金、满期生存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
的其中一项保险金,且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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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 1000,2000 |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一、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同时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终止。1.如果被保险人在第一个保单年度内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如果被保险人在第二个保单年度及以后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二、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我们按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终止。
我们只给付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中约定的身故保险金、满期生存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其中一项保险金,且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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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犹豫期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通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保单贷款: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所以保单依然有效。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