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2018 版)
每份保额可达1万 | 期限最长终身 | 0-68周岁可投保
加入对比
获取验证码
您需要
保险客服为您解答
【多家对比更放心】
我已阅读并同意沃保网的用户协议
今日已有0人预约
- 投保年龄: 0-68周岁
- 保障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轻症保险金 | 2000 |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本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指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符合本主险合同“第二十七条轻症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或者首次达到本主险合同“第二十七条轻症疾病的定义”之疾病状态,或者首次接受符合本主险合同“第二十七条轻症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手术,该疾病、疾病状态或疾病手术应当由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针对本主险合同定义的每一轻症疾病,我们仅给付1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5次为限。若申请轻症疾病保险金时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已满足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展开阅读全文 ▼
|
被保险人轻症豁免保费 | 剩余保费 |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我们将豁免自被保险人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之日起您应交的本主险合同续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纳,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
重大疾病 | 10000 |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主险合同现金价值减少为零,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本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指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符合本主险合同“第二十六条重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或者首次达到本主险合同“第二十六条重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状态,或者首次接受符合本主险合同“第二十六条重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手术,该疾病、疾病状态或疾病手术应当由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终止,同时我们将不再承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的任何一项保险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
|
被保险人重疾豁免保费 | 保费 |
若本主险合同尚未豁免保险费,且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将豁免自被保险人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之日起您应交的本主险合同续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纳,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展开阅读全文 ▼
|
身故全残 | 10000,保费*1.5 |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前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不含猝死)或全残,或在等待期后年满18周岁之前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5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后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不含猝死)或全残,或在等待期后且年满18周岁之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发生本主险合同所定义的全残,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以内(含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展开阅读全文 ▼
|
寿险复原保险金 | 5000 |
1.若被保险人已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且自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365日内(含第365日)身故,我们将不承担寿险复原保险金给付责任,本主险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已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且自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365日后身故,我们将按本
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寿险复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展开阅读全文 ▼
|
其他权益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犹豫期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通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减保: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申请减保,并领取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减保后,基 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标准。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