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人寿祥和人生E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每份保额可达 | 期限最长20年 | 30天-65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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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年龄: 30天-65周岁
- 保障期限: 20年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全残 | 保额*已到期保险费应付期数,已交保费*1.05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或患上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我们按您已交纳的保险
费(不计利息)的105%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年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身故或患上附表所列全
残项目之一,我们按您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年生效对应日之后(含)身故或患上附表所列全残
项目之一,我们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全残时已交费年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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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全残 | 2×基本保险金额×意外身故或全残时已交费年度数 |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年生效对应日之后(含)于本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6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
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患上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我们按下列规定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基本保险金额×意外身故或全残时已交费年度数
我们按本保险条款约定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将不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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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生存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满期时已交费年度数 |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满期时已交费年度数
在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时,满期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选择将“满期生存保险金”按当时我们规定的年金转换标准,转换为按年(或月)领取的养老年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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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保单贷款(80%):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80%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所以保单依然有效。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犹豫期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通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保单红利: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