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爱满分高额意外险
每份保额可达300万 | 期限最长1年 | 18-60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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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年龄: 18-60周岁
- 保障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意外身故 | 1000000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
故的,保险人按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经中华人
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以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作为被
保险人的死亡时间,按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
生还的,保险金申请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意外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五条第二款约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的,意外身故保
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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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残 | 1000000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
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6年4月18日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所列伤残
项目的,保险人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的给
付比例与意外伤残保险金额的乘积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该意
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评定原则按较严重的等级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
事项所致附件所列的伤残视为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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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身故 | 500000 | 被保险人自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经过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罹患疾病(续保者不受该等待期的限制),并在保险期间内因该疾病身故,保险人按本附加险合同项下的保 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其他权益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常见问题
本产品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的或者被保险人自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经过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罹患疾病(续保者不受该等待期的限制),并在保险期间内因该疾病身故,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本产品等待期多久?
本产品意外身故、伤残无等待期,疾病身故等待期为30天。
是否包含既往病症及并发症?
按照《附加疾病身故保险条款》约定既往病症及并发症、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身故、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被保险人患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属于责任免除。
本产品的保障对象?
被保险人应为18-60周岁,从事1-2类职业,身体健康且能正常生活及工作的自然人。本保险产品被保险人仅限投保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其他任何人均不属于承保范围之内。
详细条款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