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健康保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
每份保额可达60万 | 期限最长终身 | 28天-50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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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1989-06-18
保障额度:
10万
20万
30万
40万
50万
60万
性别:
男
女
缴费期限:
5年
10年
20年
保障期限:
终身
轻症保险金:
不投保
投保
保费:
¥1873.00
我要咨询
- 投保年龄: 28天-50周岁
- 保障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重大疾病 | 100000 |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含第180天)非因意外伤害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本合同累计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后(不含第180天)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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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100000,已交保费 |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含第180天)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本合同累计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后(不含第180天)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1.如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累计已交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2.如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之后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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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轻症豁免保费 | 轻症豁免保费,无 |
投保轻症责任时,同时本公司将豁免本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以后各期的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本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本公司对同一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附加险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即当累计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金达到基本保险金额的60%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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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保险金 | 不投保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后(不含第180天)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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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犹豫期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通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保单贷款: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所以保单依然有效。
常见问题
本产品犹豫期多少天?
自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有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果您认为本产品与您的需求不相符,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我们将返还您所交的保险费。
本产品投保份数有限制吗?
您好!本产品投保份数没有限制,但是累计最高基本保险金额45周岁(含)以下限60万元,46—50周岁(含)限30万元。如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累计已交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详细条款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