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紫霞保女性专属重大疾病保险
每份保额可达50万 | 期限最长终身 | 28天-50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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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2019-06-18
被保险人轻症豁免保费:
不投保
保障额度:
10万
20万
30万
40万
50万
性别:
女
缴费期限:
10年
20年
30年
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不投保
3万
保障期限:
终身
轻症保险金:
不投保
3万
身故:
不投保
投保
职业类型:
1-4类
保费:
¥316.00
我要咨询
- 投保年龄: 28天-50周岁
- 保障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重大疾病 | 100000 |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100种),按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无等待期)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内(含),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已交纳保险费给付,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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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保险金 | 不投保 |
如选择投保轻症疾病保障: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50种),按本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额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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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轻症豁免保费 | 不投保 |
如选择投保轻症豁免保障: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豁免自确诊日后本合同应交的剩余各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本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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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不投保 | 如选择投保身故保障: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 不投保 | 如选择投保特定疾病保障:等待期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重大疾病中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疾病(7种),将按本合同的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其他权益
复效:若因某些特殊原因未及时缴纳保费,导致保单停效,自停效之日起两年内,可办理相关手续使保单复效。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犹豫期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通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保单贷款: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所以保单依然有效。
常见问题
本产品对医院有要求吗?
本产品对医院的要求是指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附属于前述医院或单独作为诊所、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等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并且全日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和护理等服务。
详细条款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