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安盛人寿鑫年华年金保险
每份保额可达 | 期限最长至105周岁 | 30天-60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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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2019-06-18
保费:
5000元
5100元
5200元
5300元
5400元
5500元
6000元
7000元
8000元
9000元
1万
性别:
男
女
缴费期限:
一次性缴
3年
5年
10年
保障期限:
至105周岁
保费:
¥21661.43
我要咨询
- 投保年龄: 30天-60周岁
- 保障期限: 至105周岁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年金 | 查看说明 |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起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当日24时生存,且本合同有效,则保险公司将按下表方式给付年金予被保险人,直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为止。
自本合同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至被保险人年满64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在30天-50周岁(含):当时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3%;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在51周岁-60周岁(含):当时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2.5%;
自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至被保险人年满69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时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20%;
自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时基本保险金额×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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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max(已交保费减去已给付年金总和,现金价值)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减去我们已给付的年金总和;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注: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上述“我们已给付的年金总和”须按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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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犹豫期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通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保单贷款: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所以保单依然有效。
自动垫交:当您无法继续交费时,可用现金价值垫交您欠交的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不会改变,当现金价值用完时,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