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在线泰安康综合意外保障_计划二
每份保额可达20万 | 期限最长1年 | 31天-65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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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年龄: 31天-65周岁
- 保障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意外伤害 | 200000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含第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伤残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上的约定向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数额之和以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如果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数额之和达到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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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 | 20000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限额20000元,若已通过社保、公费医疗、新农合等第三方渠道补偿的,意外医疗费用赔付限额为保额的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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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津贴 | 100元/天/份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保险公司按实际住院天数扣除3天免赔天数后,给付日住院津贴100元/天,每次住院津贴给付天数以90天为限,每个保单年度累计给付限180天,因相同原因再次住院间隔不超过30天的,视为同一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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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常见问题
本款产品意外医疗保障责任没有免赔额?赔付比例是多少?
您好!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而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治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详细条款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