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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年龄: 30天-17周岁
- 保障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意外身故 | 100000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
事故身故的;或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
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承担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但若被保
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受领人应依法退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保险金额扣
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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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残 | 100000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
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保监发[2014]6号,标准编
号为JR/T0083-2013,以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
该标准所列伤残程度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承担伤残保
险金给付责任。因事故发生导致的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
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如第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
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伤残
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
准》中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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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 | 10000 |
被保险人因在中国境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在二级及
以上医院接受治疗,从而发生属于本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医疗费用”),
保险人在扣除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医疗免赔额(以下简称“免赔额”)后,对剩余部
分的医疗费用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医疗给付比例(以下简称“给付比例”)向被保
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免赔额及给付比例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被保险人因同一次意外伤害在医院多次接受治疗,如果累计医疗费用大于本附加合同
约定的免赔额,我们在计算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时对累计医疗费用扣除一次免赔额;如果
累计医疗费用小于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因
不同意外伤害在医院多次接受治疗,我们在每次计算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时均会扣除一次
免赔额。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未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非本公司的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
社会福利机构获得补偿,我们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数额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
意外伤害医疗基本保险金额为限。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非本公司的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
社会福利机构获得补偿,我们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数额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
意外伤害医疗基本保险金额的120%为限。
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时,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
的医疗费用已通过其它途径获得了补偿,且被保险人从其它途径获得的补偿金额与保险人按
本附加合同约定给付的保险金之和超过了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将按被保险
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从其它途径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的余额向被保险人给付
保险金,即被保险人从包括本附加合同在内的各种途径获得的所有补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被
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本附加合同中所规定的医疗费用是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的医疗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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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津贴 | 9000 |
被保险人因在中国境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在二级及
以上医院经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按被保险人每次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实际住院天数和
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即:
被保险人每次住院获得的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日额
我们在每一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天数以180日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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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常见问题
本产品意外医疗赔付比例是多少?
(社保报销范围内的意外医疗费用-免赔额)*100%
我能给自己购买这个保险吗?
您好,我们这款产品针对学生的,只能由家长给出生满30天且未满18岁的儿女购买的,您可以去选购我们的其它产品。
这款保险是否有免赔额,免赔率?
您好,这款产品意外医疗保险责任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50元/天,最高给付天为180天,意外伤害住院津贴责任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3天。
详细条款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