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保德信星悦重疾险(含身故版)_基础计划
每份保额可达50万 | 期限最长终身 | 30天-50周岁可投保
¥1138.00
- 投保年龄: 30天-50周岁
- 保障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重大疾病 | 100000 |
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于等待期90天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保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除保险合同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约定的特殊情形外,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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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轻症保险金 | 30000 |
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于等待期90天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保险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保险合同30%基本保额给付首次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且该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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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轻症 | 35000 |
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于等待期90天后,且在首次轻症疾病确诊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保险合同所定义的首次轻症疾病以外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35%基本保额给付第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该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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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轻症 | 40000 |
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且在第二次轻症疾病确诊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保险合同所定义的首次轻症疾病及第二次轻症疾病以外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40%基本保额给付第三次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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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轻症豁免保费 | 剩余保费 |
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于等待期90天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保险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则自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首次确诊轻症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至最后一期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止,我们豁免前述期间内您应支付的保险费,我们视豁免的保险费为您已交纳的保险费,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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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 100000 |
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于等待期90天后,且年满18周岁之前,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保险合同所定义的白血病,我们将豁免余下各期您应支付的保险费,除本项保险责任外,保险合同所有其他项保险责任均终止,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同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减至零。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白血病确诊之日起满5年后,若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保险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基本保额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仅针对投保年龄小于18周岁的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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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 已交保费 |
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您已支付的保险费(不计息)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与“重大疾病保险金”二者不可兼得,即若我们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则另一保险金不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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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保单贷款(80%):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80%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所以保单依然有效。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犹豫期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通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自动垫交:当您无法继续交费时,可用现金价值垫交您欠交的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不会改变,当现金价值用完时,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
常见问题
本产品犹豫期是多长时间?
本产品自电子保险合同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为犹豫期。
本产品等待期是多长时间?
本产品合同生效日或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日为等待期。为确保您的权益,请认真阅读条款中关于等待期的内容。
如何获取保单?
本产品采用电子保单的形式订立。完成购买后,电子保单将发到您在投保时所填写的电子邮箱内,您也可通过我司官网(https://www.pflife.com.cn)“保单信息查询”入口自助查询。如您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请拨打客服专线:400-821-6808。
可以投保多少保额?
0-40周岁(含):50万;41-45周岁(含):30万;46-50周岁(含):20万
理赔认可的医院怎么确定?
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正式评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医院),不包括康复医院或康复病房、精神病院、疗养院、护理院、戒酒或戒毒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