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带爱家庭少儿健康保障计划_B款
每份保额可达5万 | 期限最长1年 | 7-17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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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年龄: 7-17周岁
- 保障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意外伤害 | 50000 |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
疾病身故 | 50000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自本附加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罹患疾病并因该疾病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本附加合同项下的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重大疾病 | 100000 |
若被保险人自参加本附加合同之日起90日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项包含在其选择的保障计划内的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符合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及定义的,保险人将按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给付后,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随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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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 | 35000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遭受主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伤害,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就其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合同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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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轨道/航空/轮船/营运汽车意外伤害 | 100000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时以乘客身份(不包括被保险人本人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操作人员或机组成员)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遭遇主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事故,且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本附加合同项下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身故和残疾的赔付标准与主保险合同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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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公共场所个人责任 | 100000 |
在保险合同有限期内,保险人承保以下保险责任:(一)若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因其过失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第三者在保险期间内提出赔偿请求时,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以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被保险人因承担个人责任而发生的费用损失。(二)发生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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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常见问题
意外医疗费用的赔付比率是怎样的?
您好,意外医疗费用的赔付比率如下: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社保范围内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社保给付后100%赔付,社保范围外的治疗费用30%赔付;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社保范围内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80%赔付,社保范围外的治疗费用不予赔付。赔付金额最高以保额为限。
住院医疗是怎么赔付的?
您好,住院医疗费用的赔付比率如下: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少儿医疗保险的扣除医保支付后合理且必须的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100%赔付;参加其他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扣除医保支付后合理且必须的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75%赔付;未参加任何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50%赔付。
请问该产品的起保时间是什么时候?
您好,本保险生效时间是保险公司审核过后,并同意承保的第5日零点。
详细条款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