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鑫惠康重大疾病保险
每份保额可达1000元 | 期限最长终身 | 30天-65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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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2019-06-18
保障额度:
1000元
性别:
男
女
缴费期限:
一次性缴
5年
10年
15年
20年
25年
30年
保障期限:
终身
保费:
¥10.93
我要咨询
- 投保年龄: 30天-65周岁
- 保障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轻症保险金 | 200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附录1中列明的轻症疾病,我们按确诊时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
保险金,给付后本项责任终止。对于在确诊时疾病程度已经符合本主险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标准的,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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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 1000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一种或一种以上附录2中列明的重大疾病,我们按确诊时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
恶性肿瘤保险金 | 200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一种或一种以上附录2中列明的重大疾病定义的“恶性肿瘤”,我们除了给付上述第(2)项重大疾病保
险金外,还将按确诊时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恶性肿瘤特别关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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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 200 |
被保险人在年满25周岁前,且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
医生明确诊断患有一种或一种以上附录3中列明的少儿特定疾病,我们按确诊时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后本项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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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特定疾病保险金 | 200 |
被保险人在年满75周岁(含)前,且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附录2中列明的“严重阿尔茨海默病”或“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我们除了给付上述第(2)项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确诊时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老年特定疾病关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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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全残 | 1000,已交保费 |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已
缴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含)后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
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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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保单贷款(80%):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80%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所以保单依然有效。
减额缴清: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
犹豫期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通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自动垫交:当您无法继续交费时,可用现金价值垫交您欠交的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不会改变,当现金价值用完时,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