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意外保”美颜保障计划
每份保额可达1万 | 期限最长1年 | 18-50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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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年龄: 18-50周岁
- 保障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面部意外医疗 | 10000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以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其面部受伤须入医院治疗,就180日内为医治其面部而支出的、符合保险单签发地的社会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必需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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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医疗(面部意外毁损) | 10000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面部毁损,在180日内,由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需要接受该意外伤害所致的面部整形手术治疗,且被保险人实际支出必需、合理的面部整形手术费用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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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普通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常见问题
什么是“意外伤害所致的面部整形手术”?
指以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的面部的形态和骨结构的缺损或变形,由保险人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认为医疗合理且必需施行手术,并且实际实施了在全身麻醉的情况下的面部修复或重建手术。
因为面部外伤后遗留的线条状瘢痕及色素沉着而施行的手术,不在本保险合同保障范围内。
详细条款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