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超越宝宝重大疾病保险
每份保额可达1万 | 期限最长30年 | 0-17周岁可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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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年龄: 0-17周岁
- 保障期限: 30年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 | 10000,已交保费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1、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含)后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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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 10000,15000,20000,25000,30000 |
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分为A、B、C、D、E五组。每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组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五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五次时,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由于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确诊初次患多种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仅按一种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1、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我们指定的医院确诊初次患符合本合同重大疾病定义的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并豁免本合同缴费期间内的自重大疾病首次确诊日以后本合同的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若我们已按照上述约定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则本合同的现金价值7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降低为零,同时1.1.2.1身故保险金及1.1.3.1轻症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均终止。
2、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我们已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若被保险人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180天以后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并因此导致我们指定的医院确诊初次患除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组别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3、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我们已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若被保险人自第二次重大疾病确诊180天以后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并因此导致我们指定的医院确诊初次患除前述二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组别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4、第四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我们已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若被保险人自第三次重大疾病确诊180天以后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并因此导致我们指定的医院确诊初次患除前述三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组别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50%给付第四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5、第五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我们已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第四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若被保险人自第四次重大疾病确诊180天以后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并因此导致我们指定的医院确诊初次患除前述四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组别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第五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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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 | 10000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我们指定的医院确诊初次患符合本合同特定重大疾病定义的疾病特定重大疾,并满足下列年龄及性别对应条件,则我们给付等值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无论被保险人患一种或多种特定重大疾病,本项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均以一次为限。
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和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则我们同时承担两项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1)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确诊初次患下列疾病,我们按照上述规则给付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1白血病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2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川崎病
3骨髓纤维化严重脑损伤
4严重心肌炎脊髓灰质炎
5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2)若被保险人为男性,且在18周岁后确诊初次患下列疾病,我们按照上述规则给付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1睾丸恶性肿瘤胰腺恶性肿瘤
2阴茎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3前列腺恶性肿瘤脑中风后遗症
4骨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脑恶性肿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3)若被保险人为女性,且在18周岁后确诊初次患下列疾病,我们按照上述规则给付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1阴道恶性肿瘤乳腺恶性肿瘤
2输卵管恶性肿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3卵巢恶性肿瘤严重多发性硬化
4子宫恶性肿瘤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5子宫颈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Ⅲ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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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复效:若因某些特殊原因未及时缴纳保费,导致保单停效,自停效之日起两年内,可办理相关手续使保单复效。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犹豫期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通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