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守护幸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_女
每份保额可达1000元 | 期限最长30年 | 28天-65周岁可投保
加入对比
获取验证码
您需要
保险客服为您解答
【多家对比更放心】
我已阅读并同意沃保网的用户协议
今日已有0人预约
- 投保年龄: 28天-65周岁
- 保障期限: 30年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 | 1000,已交保费 |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时本主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后身故,本公司将按发生身故时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展开阅读全文 ▼
|
全残 | 1000,已交保费 |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确定为全残,本公司将按确定为全残时本主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后确定为全残,本公司将按确定为全残时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展开阅读全文 ▼
|
轻症保险金 | 350 |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主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我们将根据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5%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内,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每种轻症疾病以给付一次为限。我们给付三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我们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首次诊断即达到重疾标准时,我们将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能同时给付或追溯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
|
重大疾病 | 1000 |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主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本主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展开阅读全文 ▼
|
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 1000 |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被保险人初次发生且经
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主合同所定义的少儿特定重大疾病,我们在给付上述
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按本主合同的1倍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少儿特定
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展开阅读全文 ▼
|
其他权益
年金转换:被保险人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时可将当时的现金价值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合同终止;或者受益人申请合同保险金时,可将保险金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合同终止。
复效:若因某些特殊原因未及时缴纳保费,导致保单停效,自停效之日起两年内,可办理相关手续使保单复效。
退保:保险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索赔: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或伤害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犹豫期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通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保单变更:在保单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可以修改保单的有关内容。
保单贷款: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险保障不受影响,所以保单依然有效。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