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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养老年金保险-48-男
包含产品 :
首年缴费
- 13601.70元
推荐理由:
- 养老金
392.46 - 身故
max(已交保费扣除已给付养老金总和,现金价值) - 满期保险金
7849.29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养老金 | 392.46 | 本附加合同的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分别为被保险人年满65、7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两种,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一经确定,我们不再接受您的变更申请。 若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含)起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当日24时生存,且本附加合同有效,我们将按当时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给付养老年金予被保险人,直至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
身故 | max(已交保费扣除已给付养老金总和,现金价值)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减去我们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 注: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上述“我们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须按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重新计算。 |
满期保险金 | 7849.29 | 本附加合同生效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为本附加合同的满期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的满期日当日24时生存,且本附加合同有效,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满期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金予被保险人,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附加险 | 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养老年金保险 | 105岁 | 一次性缴 | 1360.1700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附加险 | 工银安盛人寿附加养老年金保险 | 105岁 | 一次性缴 | 1360.1700 | 养老金 | 392.46 |
身故 | max(已交保费扣除已给付养老金总和,现金价值) | |||||
满期保险金 | 784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