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阳光人寿臻i保C款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全面,覆盖了32种轻症重疾、30种中症重疾、120种重大疾病、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费豁免、身故保障,以及30种特定疾病,男性/女性/少儿特疾各10种。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包含120种重大疾病,分为6个组别,每组重大疾病给付一次,累计赔付6次。第一次赔付按基本保额、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第二-六次,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中度重大疾病保险金 | 包含30种中症疾病,按确诊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重疾保险金,每种中症重疾最多给付一次中症重疾保险金,中症重疾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两次为限。 |
轻症重大疾病保险金 | 包含32轻症疾病。按确诊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每种轻症重疾最多给付一次轻症重疾保险金,轻症重疾保险金累计给付以四次为限。 |
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 确诊恶性肿瘤-重度满3年或3年以上,再次患恶性肿瘤-重度。按照确诊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1、未满18周岁,按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者取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已满18周岁(含),按基本保险金额、现金价值,两者取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
轻症重疾、中症重疾或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 确诊轻症重疾、中症重疾或重大疾病,将豁免自确诊之日起合同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包含30种特定疾病,男性/女性/少儿特疾各10种,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终身
等待期:180天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中症重疾、重大疾病、少儿特定疾病、女性特定疾病、男性特定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