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间:1年
交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须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对于其在住院治疗期 间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
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须在医院接受下列特定门诊治疗的,对于其在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
住院或门诊手术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 在住院前 7 日内(含住院当日)及出院后 30 日内(含出院当日),对于其因接受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的门急诊治疗而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住院或门诊手术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须在医院接受门诊手术治疗的,在该次门诊手术前 7 日内及门诊手术后 30 日内(含门诊手术当日),对于其因接受与该次门诊手术相同原因的门急诊治疗而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住院或门诊手术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
紧急意外医疗费用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须在医院接受紧急门急诊治疗的,对于其在门急诊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紧急意外门急诊医疗费和紧急意外牙科门急诊医疗费,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紧急意外医疗费用保险金。 |
延伸医疗费用保险金 | 对于被保险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康复治疗费和精神疾病住院医疗费,以及对于被保险人出院后 90 日内(含出院当日)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家庭护理费,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延伸医疗费用保险金。 |
保障区域外紧急医疗费用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保障区域外因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须在保障区域外的医院接受紧急治疗的,对于其在离开保障区域 30 日内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障区域外紧急医疗费用保险金。 |
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可选) | 被保险人在医院接受门急诊治疗的,对于其在门急诊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挂号费、诊疗费、治疗费、药品费、检查化验费、救护车使用费、精神疾病门急诊医疗费、物理治疗、中医理疗及其他特殊疗法门急诊医疗费,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
产品描述
阳光人寿臻享至尊高端医疗保险优点: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须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对于其在住院治疗期 间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须在医院接受下列特定门诊治疗的,对于其在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紧急意外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须在医院接受紧急门急诊治疗的,对于其在门急诊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紧急意外门急诊医疗费和紧急意外牙科门急诊医疗费,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紧急意外医疗费用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