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阳光保少儿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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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阳光保少儿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少儿重疾险,提供轻症、中症、重疾、保费豁免、少儿特定疾病等保障。
保险期限:
30年、至年满30周岁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0-17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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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保障内容 | 重大疾病保险金:123种 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确诊时以下基本保险金额、累计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三者的最大值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中症疾病保险金:30种 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确诊时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 轻症疾病保险金:30种 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确诊时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5%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六次为限。 保费豁免: 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30种 若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疾病,保险公司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按照被保险人确诊时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身故时未满18周岁,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身故时已满18周岁(含),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累计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三者的最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相关产品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轻度疾病保险金、中度疾病保险金、重度疾病保险金、青...
投保年龄:0-17周岁
保险期限:至30周岁
适合人群:少儿
保障项目
1.轻症疾病保险金:有
2.中症疾病保险金:有
3.重度疾病保险金:有
4.青少年特定疾病保险金:有
5.身故保险金:有
6.豁免保费:有